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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要有合规人员!监管层对券商微信展业提出明确要求,三种行为被明令禁止

微信群要有合规人员!监管层对券商微信展业提出明确要求,三种行为被明令禁止摘要: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事关微信展业,监管又提出了最新要求。  近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了《河北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2024年第2期)》(下称《通讯》)。《通讯》对券商微信...

  界面新闻记者 | 陈靖

  事关微信展业,监管又提出了最新要求。

  近日,河北证监局发布了《河北证券期货机构监管通讯(2024年第2期)》(下称《通讯》)。《通讯》对券商微信展业管控失效问题,员工超越授权执业问题,文件错报、漏报、迟报、质量不高问题均提出了明确要求。

  河北证监局《通讯》称,针对员工使用个人微信开展营销活动,部分机构未能实施有效合规管控,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违规执业行为。员工微信展业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无资质人员通过个人微信提供服务。部分员工在未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的情况下,就证券市场、证券品种走势、投资证券可行性,向客户发送个股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相关信息;部分无基金销售资格的员工,向客户宣传、推介基金产品。

二是有员工通过客户微信群违规展业。有员工自建客户微信群,群内无合规人员管控,有的投顾人员利用微信群发布误导性陈述的信息,提供具体的投资建议、不提示潜在风险,执业生态极不健康。

三是利用个人微信朋友圈违规营销。有的员工使用微信朋友圈宣传私募基金等高风险产品,向普通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投资偏好不匹配的产品。有的员工自行编辑发布销售产品的推介信息,使用带有收益有保障、本金无忧等具有保证收益内涵的话术开展产品宣传。

  《通讯》表示,各机构应切实加强对经纪业务营销活动的统一管理,务必把牢对员工微信展业行为的合规管控,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管理的各项规定要求,确保规范发展。

微信群要有合规人员!监管层对券商微信展业提出明确要求,三种行为被明令禁止

  一是要严格落实客户营销留痕的管理机制,全面推广使用具有统一留痕功能的办公系统。员工使用个人微信开展投顾服务、基金宣传等,必须严格执行留痕管理要求,确保微信展业过程全流程、长时效保存。

  二是要切实承担合规管控职责,经营机构应对员工微信展业情况建立事前警示、事中监控、事后纠错机制,确保及时发现员工违规执业行为,及时应对可能涉及的舆情事件。

  三是要加强对员工执业行为的教育引导,树立合规的行业文化,提高合规展业意识,督促员工在营销活动中,严格把控个人的言行,自觉提升个人专业能力和道德素养。

  同时,《通讯》还通报了券商员工超越授权执业问题。《通讯》指出,部分经营机构及从业人员合规意识淡薄,存在超越授权范围展业的违规行为。

  例如,某证券公司总部取消了分公司“证券经纪业务”资格后,从业人员仍然从事客户开发等证券经纪业务,且长期将客户下挂在其他具备“证券经纪业务”资格的营业部名下;个别证券公司允许分支机构的员工超越证券法授权,从事代理催收债权等工作。

  同时,券商员工也存在文件错报、漏报、迟报、质量不高问题。河北证监局在非现场监管中发现,辖内个别机构通过证监会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平台报送的备案报告事项仍存在文件上报路径错误,部分机构上报的文件材料仍不同程度存在错报、漏报、迟报、报送质量不高等问题,具体表现为:

一是董监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备案报告材料报送路径错误,未按要求通过“网上办事服务平台—董监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告系统”报送。

二是报备内容、对应事项、文件类型有误,未按报送要求加盖公章等,我局多次指正后仍不能准确报送,反复退回修改。

三是敷衍应付自查工作,提交的自查报告虚无空洞,无实质性内容,采取的自查举措浮于表面,以整改目标、下一步工作举措替代自查结果,被监管系统勒令退回。

  《通讯》称,针对上述问题,河北证监局再次重申,辖区各机构应严格严肃对待各项文件报送工作。备案报告事项,应严格执行官网公示的报送要求,对于经常性错报、漏报、迟报的机构,将下发核查问询函,要求书面说明原因。对于敷衍应对自查工作的,该机构将列入后续的重点检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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